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
凡本区小学,以校为单位,于6月20日—2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升初中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7日—28日,须携带所就读学校毕业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及1张正面免冠1寸相片,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少儿艺术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可于7月2日—3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少儿艺术学校)进行补报名。
各小学应将今年招生政策及相关具体要求,及时告知每位毕业生家长,并认真指导填写报名登记表。
小学毕业生办理升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经省厅批准,今年我区三十八中学、五十五中学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办制定,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并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安排到我区招收初中特长生的学校就读。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在原毕业小学和初中录取学校公示。
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初中特长生招收比例,不超过录取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5%。
民办学校招生
区属合肥育英学校、合肥少儿艺术学校、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五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上述学校报名。
区内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等,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体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公证部门等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9—10日,18日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所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只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我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证明,并在我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
(2)暂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
在7月17日、24日、31日、8月7日、14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定点学校就读。报名地点设在凤阳路瑶海区实验小学。
学区调整
华润紫云府(新房中心 业主社区)小区中学学区调整为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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