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于8月1日正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新版守则在以往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础上合并而成,由过去的70条精简为9条,删去“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等要求,同时出现很多新提法,“热心志愿服务”、“控制上网时间”、“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等。
简化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正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所说,一些空洞内容已被删除,保留的内容大多是具有操作性的,能被学生做到的。这是这次修订守则的进步之处。
守则删除了见义勇为,是这次修订引发最多争议之处,在笔者看来中,删除见义勇为,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又避免对学生提出超出他们能力范畴的事。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还是被监护对象,在救助他人时,还缺乏经验、能力,很容易被伤害,对他们来说,自救求救更重要。守则中的见义勇为,除了喊口号外,没有实际价值,能否培养学生这方面的精神,在于成人社会对孩子的示范,成人都做不到,父母都明哲保身,还要求孩子,这是什么逻辑?
守则的基本价值,在于能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另外,见义勇为作为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值得赞赏,但是,这不应该作为对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要求,毕竟道德和义务不是一回事。守则不能把学生的权利、责任、义务,道德、法律混为一谈。
依法对学生提出行为规范要求,这些无疑是进步,但这一守则仍旧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在修订时注意。首先守则覆盖所有中小学生,而众所周知,从小学到高中年龄跨度较大,各个阶段的身心发展情况不同,学生对事物的判别、理解能力也不同,因此应有不同的守则,至少应该分为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比如,对于护安全,守则统一要求“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这些要求从宏观上说,对所有学生都合适,但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情况还是有不同,这些要求过于笼统。
当然,守则只是一个基本的指南,不可能事无巨细,在守则基础上,让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勤学好问、遵纪守法,还需学校、家庭、社会长期的引导。
其次,守则需要朗朗上口,但不必强求排比,对仗,而应该以准确传递意思为第一原则,比如“爱劳动”一条,提到“自己事自己做……体验劳动创造。”前面都好理解,最后一条体验劳动创造就有些费解。参加社会实践不也在体验劳动创造吗?
还比如对于“爱学习”,守则提到“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这些要求还是比较概念化,同样是学生规则,对学生提出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的要求,国外一些学生规则,是这样写的:“要准时或稍早到课堂、当老师提问且没有指定某一学生回答时,知道答案的都应该举手、缺席时必须补上所缺的课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相比之下,后者的表达文字可能不简洁,但一看就知道做什么。
其三,守则还有不少口号式、空泛的内容,比如爱祖国、爱学习等每条之前的三字概括,从概念和价值理念上不错,可这些概念、理念与守则要求学生落实的行动,并不吻合,比如,爱祖国这条,具体的行为指南是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这些内容,学生要做到,但做到这些就是爱国吗?不如把三字概括全部取消。
有人可能认为,取消这些概念怎么能行?这还是概念化思维在作怪,似乎只有写明、提到才立场鲜明,进一步说,修订守则,取消了空洞的概念,但取消得还不彻底,还留下浓厚的概念化痕迹。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