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学生餐饮企业,处罚固然不是目的,但也不能止于责令整改;不让企业“肉疼”,家长就可能要为孩子“心疼”,唯有天价的罚单,才会换来天大的安全
“让孩子吃这些东西,我们家长觉得很揪心”,看着发芽的土豆、发霉的鸡腿、生熟混放的猪蹄,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的家长们感到又急又气。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供餐企业存在食品保存销毁记录数据不全,食品存储间没有温度、湿度记录,靠墙存放、生熟不分等诸多问题。而在去年9月,该企业因为配餐造成学生上吐下泻,已经被责令整改过。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样一家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配餐企业,并非什么无资质的黑作坊,而是证照齐全,经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招标选中的“胜出者”,这说明一些地方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制度防线已经失守。
民以食为天,孩子的食品安全更是天大的事,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然而现实中,孩子的小饭桌却成了食品安全重灾区。媒体报道,就在不久前,海南三亚崖州区新苗苗幼儿园师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等症状,27人疑似食物中毒,41人留院观察治疗;去年10月,河北正定县弘文中学85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而当年3月该校就曾发生过一次类似事件。
为了守护好孩子的“小饭桌”,教育部门近年来下了不少气力,出台多项措施。为了让家长更放心,教育部最近还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2015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加大了行政处罚与问责力度。卫生计生部门的统计分析显示,近年来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总的发生率越来越低,重大事件明显减少。
然而,守护好“小饭桌”,光靠监控设备盯梢、家长突击检查,只能算是暂时的无奈之举。况且,学生家长也没有这样的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对餐饮企业进行无缝监管,要从根本上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频发的态势,还要多从体制机制上想想办法。
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既然家长对孩子最上心,那不如把小饭桌的守护权还给家长,把选择学生餐饮企业的决定权交给家长。对于学生配餐企业的选择,可以参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模式,组建家长委员会,通过一定的自治程序,选聘或罢免餐饮配送企业,教育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则负责向家长公开餐饮企业信息,为家长委员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帮助家长选到称心如意的企业,协助家长做好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
把决策权交给家长后,学校和政府部门并非可以“无官一身轻”,相反,学校要更多承担起日常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管部门则要严管重罚学生餐饮企业,加大对餐饮企业资格审核和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保证进入家长视野的餐饮企业能够达标合格,保证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只有通过后端严惩重罚,才会让企业把食品安全当作天大的事来对待。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一件利器就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涉及诸如校园食品安全等群体性事件时,更会附之以大规模集团诉讼制度,一个案件胜利,所有受害者都会得到赔偿,餐饮企业一着不慎,就会收到天价的罚单,再难起死回生,食品安全也就自然成为企业性命攸关的大事。反观我国对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大部分止于责令整改、停业整顿,企业应对完风波、应付完检查,就可以重装开业了,这也是现实中很多企业一错再错的重要原因。监管学生餐饮企业,处罚固然不是目的,但不让企业“肉疼”,家长就可能要为孩子“心疼”,唯有天价的罚单,才会换来天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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