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备受人们关注的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仍将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
呼和浩特幼升小网报时间为5月4日至6月3日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主要政策是市区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
招生对象与招生办法仍与往年相同。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6年5月4日—6月3日。
此外,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按照本市户籍地或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户籍或居住地在新城区、回民区、金川开发区、土左旗和武川县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范围内的学生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赛罕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就读,由赛罕区教育局制定《关于2016年赛罕区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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