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南昌市2016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实施方案》于日前公布。据了解,今年南昌城区“小升初”学生信息采集已于3月16日开始,截止时间为3月31日,采集对象为南昌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非该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
不同类别学生信息采集地点不同
按照有关安排,南昌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进行“小升初”信息采集。不在南昌城区小学就读,从外地返昌的有南昌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非南昌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也须同期参加信息采集和审核。
具体来说,南昌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非南昌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持外地户口在南昌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继续就读的,可不进行信息采集。
据悉,南昌“小升初”学生信息采集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区教体局(办)上报汇总信息时间位4月1日至4月7日。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家长进入“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后,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产生与其本人身份证号相关联的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凡未经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
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学位分配依据
在材料准备方面,南昌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
此外,非南昌城区户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社会养老保险、税务工商证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
需要说明的是,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采集细则及流程与去年基本相同,该院将在公安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协助下,对“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电脑比对核查,并将统一组织各区教科体局(办)进行全市小学毕业学生信息联合审核。“最后根据复核结果及初中学校招生容量招生录取,初中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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