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就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作了全面部署。
其中提及,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意见》称,到2020年,河北省大班额基本消除,今秋起,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大班额”问题由来已久,困扰着不少学校。
河北省此次在《意见》中称: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2%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
“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小学、初中一年级不再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
为加快消除大班额,各地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
《意见》要求“大力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确保足够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地方政府尤其需要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至于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方面,“认真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至少提取7%-10%的比例用于城市学校建设的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全部用于教育。”
调整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国务院2016年7月下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称,除解决好“大班额”问题外,还需着力解决农村学校的“弱”。
河北省在《意见》中提出,通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
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要“适时调整优化”,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适度向中心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办学,推动初中向重点镇集中。同时,保留和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新华社2013年2月24日报道,河北省彼时曾叫停农村中小学盲目撤点并校,要求坚决纠正盲目推进的“小学进镇,初中进城”做法,坚决纠正通过减少投入和减少教师配备等方式使学校自然消亡,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县镇学校倾斜。
“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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