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很多家长的共同心态。或许正因为如此,社会上的各类艺术培训班一直备受追捧,什么美术班、书法班、舞蹈班、乐器班等等,种类繁多。如果有这样一个组织,声称各个舞蹈培训机构可以与之合作,举办的活动可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那么对于不少家长来说,“交钱就能上国家级电视台”,这么好的锻炼机会,一定会全力支持孩子参加。
可一位浙江省舞蹈培训机构的老师反映,全国多个舞蹈培训机构上百名家长把数十万元交给了这个名为“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协会”的组织后,却在电视上看不到孩子的丝毫踪影。这些家长是不是受骗了?交了的钱能拿回来吗?
黄女士是浙江省杭州市一家舞蹈培训机构的老师,她2013年11月接到一位洪老师的邀请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一家名为“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协会”的负责人,说交钱可以录制节目在中央级电视台播出:
黄女士:他说2014年的春节期间有一台“春之声”的文艺晚会,邀请我们去参加。从官网资料上看,今年应该是第9届,他是保证播出,我们一共交了15万6千多。
记者:每一个小朋友交了多少费用呢?
黄女士:2780。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协会”邀请了全国多个省份共19个舞蹈培训结构,参加名为《春之声》的全国少年儿童春节电视文艺晚会。黄老师组织了一支舞蹈队,由54名5到12岁不等的孩子组成,外加家长工117人在今年1月19号来北京录制节目,黄老师和其他18个队伍的带队老师被告知,这台晚会将在中央级电视台播出,大家欢天喜地等待露脸时,迎来的却是挫折:
黄女士:年也过完了,一直没有播放,后来他就是赖掉了,我什么时候说过的了。初五的凌晨1点30分左右在广东卫视播放,太不专业了,它在广东卫视播的音频、视频都不同步,视频效果非常差。
一位杭州学生的家长程女士表示:
程女士:很多亲戚朋友知道我们小孩子出去表演,结果就是一场空,弄的我们面子上还有点难受,真的是很气愤,钱被花了去,差不多6000多吧,还有路费。
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协会”,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组织,北京民政网上也没有这个协会的信息。随后记者拨通了这家中央级电视台观众呼叫中心的电话,咨询这个协会是否和他们存在合作关系:
中央级电视台观众呼叫中心:这个情况我已经给您记录了,会帮您记下来向栏目组反映一下这个情况。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协会网站上既没有通讯地址也没有联系电话,但是却有视频显示,这个组织曾经举办9届类似的歌舞活动、赴国外的文艺活动等。记者联系了协会的主任洪雨:
洪雨:他宣传的是一定要在央视播。
记者:您没承诺过?
洪雨:我们没承诺过,白纸黑字在那写着呢。
记者:播过吗?以前的活动。
洪雨:这还得查。
记者:您这儿就是一个社会团体?
洪雨:对,正规注册,绝对没问题。
记者:您是在民政部注册吗?
洪雨:不是民政部。
记者:那是在哪?
洪雨:现在律师说不要再跟人家多说什么了。
记者在杭州的黄老师传来的图片上清楚看到,协议书注明:晚会实况计划于2014年春节期间在全国知名卫视和中央级电视台播出,然而协会负责人洪先生却有另外的说辞:
洪先生:我们有协议的,在全国知名卫视或央视播出。
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针对这个事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分析:
刘培峰:如果他是一个非法的社会组织,从民政部这个方面会给他进行取缔,如果是说他本身就有能力央视跟地方卫视有这种合作的关系,他这个其实是一个合同纠纷的问题,你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如果是他本身就没有这种合作能力,那么他就涉嫌诈骗的问题了。
针对社会团体种种乱相,刘培峰认为:
刘培峰:应该理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问题,把社会的权利交给社会,协会专业性的活动肯定是辅助性活动而不是主导性活动。事业单位实际上挤压了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好多社会组织为了生存不得不做一些这样的事情,相应的监管力量是需要跟上的,既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也需要社会的监督。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