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2012年,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同年,“国培计划”增设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累计培训近6000人。高校开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数量明显增加;2013年,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开办全国第一个“教育康复”专业,推动培养特殊教育相关服务人员;2014年,教育部启动“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确定了华东师范大学等五所高等院校为实验学校;2015年6月南京特殊师范学院实现专升本;教育部、中国残联从2010年起设立了“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每年评选200名优秀特教教师,已有1000人获奖;全国“十大教书育人楷模”等各类教师表彰奖励都有特教教师的身影。
2009-2014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48125人,比2009年增加10180人,增幅26.8%。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从2009年1:4.19上升到2014年的1:3.86。
各地以提高特殊岗位津贴的方式把提高特教教师待遇问题落到实处。内蒙古、浙江、湖南、海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提高特教津贴比例,最高达到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30%-50%。黑龙江、贵州规定随班就读教师享受特教津贴。陕西规定省、市、县三级特教专职教研员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辽宁规定中高职特教学校教师享受特教津贴。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海南、甘肃将特教教师津贴范围扩大到退休教师。
(六)部分地区创造特教改革发展新经验
浙江的“卫星班模式”,通过设立介于“特教学校与辅读班”之间的一种残障学生分类安置形式,来满足特教学校教学发展需要和某个区域特殊学生的就学需求。四川的“1+5+N”融合教育模式,以1个特殊学校的县级资源中心为核心,辐射5个镇级(街道)普通学校二级资源教室,再带动N个乡村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以满足不同障碍类型,不同障碍程度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福建省则是通过增设特殊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推动和鼓励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学前班招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园就读;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等手段大力推行学前特殊教育。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评估专家组也发现特殊教育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特殊教育尤其是随班就读质量堪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后五年,亦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评估专家组建议,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以维护残疾人教育权利为出发点,以全面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落实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抓手,坚持共享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残疾人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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