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国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督导,促使问题有效解决,特别是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督政,是指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督学,是指完善督学队伍管理,实行督学责任制,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是指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意见》共分为4部分、16条,指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在转变教育管理方式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学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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