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2015年划分出的三个学区片保持不变,2017年仍按此招生。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全区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学区片。新成立的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暂不入片,单独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初中民办校招生
民办学校依据《2017年红桥区初中民办校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办法。小学毕业生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校志愿,两所民办校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凡是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和录取。不报考民办中学和没有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
(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
新华中学和苑学校于2016年6月刚刚建成交付使用,鉴于学校初创,各方面工作运行均需要一个过渡期,因此2017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暂不纳入已有学区片招生。为解决已落户和苑街道所属辖区内红桥区拆迁安置户中现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就近入学问题,决定2017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先期招收这部分学生。在民办校招生结束后,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证明材料上报所属小学进行审核,经教育局小学科和中招办审验合格后,将直接被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录取,不再参加公办校报名和录取工作,至此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工作结束。没有申请和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
(三)初中公办校招生
民办中学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民办中学和新华中学和苑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内自愿选择两所初中校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所有没有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在学区片内未招满的公办初中统一调配或随机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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