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在北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明确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禁止义务教育段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本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根据依照本决定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
换言之,从明年秋季开学起,营利性民办学校将不得实施义务教育。而目前,杭州有着一大批民办中小学,它们是营利性的吗?会受到影响吗?
昨天,记者采访了杭州市教育局以及杭城众多民办中小学校长,给大家一颗定心丸:影响不大。
11月7日,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指出,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
“只有个别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他如果想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时候,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昨天,杭州市教育局给出的答复也是如此。
目前杭州义务教育阶段并没有营利性质的民办学校,当初这些民办学校审批时都是作为公益事业,按照非营利性质通过的。当然,并不排除今后有学校提出申请,要改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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