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百姓身边好学校,本市这几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二是建立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三是推进学区化管理;四是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五是充分引进优质高校资源。这些均衡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公办初中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大幅提升。
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进展如何?
我市已完成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正在推进第三轮现代化标准建设。目前,我市16个区全部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在我市前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中,第一轮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第二轮解决了“用没用”问题,第三轮则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第三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设有学生素质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学校信息化六大专项,并从十八个方面细分为60条要求。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三是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品位;四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五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六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预期目标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前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坚持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学校办学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品位和教育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义务教育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
市教委对教师流动工作有什么要求?
我市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工作,二者相互配套并形成组合拳,旨在进一步均衡配置资源,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统筹力度,力促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教师流动作为促进均衡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我市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10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明确每学年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并规定交流轮岗年限不得少于1年。还鼓励有条件的可将优质学校校长连同部分骨干教师组建交流团队共同到薄弱学校服务,为薄弱学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动区域内学校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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