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临汾市教育局获悉,临汾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已经出台。
临汾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全市公办中小学入学将实行五个基本原则: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入学。在招生过程中,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常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进行;二、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并组织所有小学、初中学校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信息全部公开;三、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原则上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原则上限定在50人以内;四、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杜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不良行为;五、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工作。
关于今年临汾市公办中小学入学的具体要求,首先,各县(市、区)各校必须确保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及本市户籍返乡就读的学生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未入学者,依法由学区所在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动员入学。
其次,凡是学区内,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免试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原则,各类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学生成绩或各类竞赛、技能资格作为入学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不得拒绝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再次,我市教育部门将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规定在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只要居住地学区学校有多余名额的就可以申请入学,名额不足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市范围内城镇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就读学校同意随迁子女入学证明;二是户口所在服务区、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的证明;三是进城务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及劳动合同,个体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将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区域内正常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类顺序招生。对于班容量已达规定限额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并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值得广大家长和学生注意的是,办理相关手续和招生截止时间:6月30日前,办理户籍或居住就读手续;7月2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8月20日前,新生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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