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3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2017年起,山西省将通过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存量。《意见》规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已经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18年控制在1%以内,2020年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2018年控制在3%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并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优化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对于地理位置并不偏远、交通较为便捷但目前已经成为“空壳”或只有极少数学生的学校、教学点,妥善安置学生就学后进行撤并。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计划”,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对区域内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统筹分配、统筹使用。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意见》规定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支持政策,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倾斜力度。未来,山西省还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