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河北省教育厅下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即每天下午放学前,学校主管教学的部门要逐一对各教学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本校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暂时没有校园网主页的学校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也可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1.公示位置。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应设在学校校园网主页或校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步探索在教育行政部门自己的网站设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专栏,统一公示各学校的家庭作业,以促进各学校对家庭作业的对比和交流工作。
2.公示作业内容。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要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3.公示作业用时。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
4.优化作业设计。学校要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确实减少学生作业量。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为此,各学校要定期开展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本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积极稳妥,逐步推行”的原则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2013年暑期前,每个设区市至少要确定一区一县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县(市、区)也要选择若干学校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