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正在进行。昨日,南宁市小学新生报名落幕。7月4日—5日,初中新生仍可继续报名。据了解,全市小学统一于7月16日上午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9日—10日,公办学校和事业办学校初中统一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那么,小学新生如何分配?据悉,小学新生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另外,对提供虚假证件、多校重复报名、掩盖家庭房产真相、留级重读报名等,将取消分配资格。
对于中途转学插班(小学二年级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乡塘区按转学有关规定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要求拟转入学校班级小学不满45人、初中不满50人,超过名额的,家长联系其他学校就读。其中,学校接待时间:本学期期末最后一周(7月2日—9日)和下学期开学前一周(8月24日—31日)。8月26日-31日,各相应学校为错过报名时间的个别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补办入学手续。
另外,8月22日,青秀区将对未得录取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接收报名学校通知家长。8月26日—31日,各相应学校为少数错过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补办招生手续。
初中新生报名方面,7月4日—5日,南宁市初中新生仍可继续报名。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初中新生入学。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乡镇初中新生就近入学。另外,青秀区教育局负责仙葫开发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分别负责辖区内。五象新区初中新生入学由邕宁区、良庆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温馨提醒
1.经市中招办调配到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学复检。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属于本市城区户籍学生的,市中招办将该生退回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就读。如果该生住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班额已满的,由市中招办分配到其他班额未满的初中学校就读;属于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市中招生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2.初中新生到初中临时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后,各报名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在招生系统内进行报名操作。凡发现初中新生已到校报名而初中学校又未及时对其信息进行处理的情况,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初中新生报名时间截止后,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取的学生,各初中招生学校需向市中招办做出书面说明。根据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市中招办还将继续分配个别符合分配条件的初中新生:一是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外地回邕学生;二是户口新迁入南宁市城区的学生。分配名单通过招生系统及时告知各有关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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