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教〔2017〕80号
湖里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湖里区2017年
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厦门市湖里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里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厦门市湖里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7〕1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6〕1号)的精神,制定湖里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意见。
第一部分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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