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福州实小、师大附小、市属各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市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公办小学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公办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公办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三)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
二、招生对象
各县(市)区辖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片内生的界定。
1.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五城区外小学片内生由各县(市)及高新区负责界定。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