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2
何为校园欺凌应有准确界定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介绍,按照权威专家界定,校园欺凌需具备“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三个特征。“但现在的难点是,有人质疑欺凌的本质不应是行为的发生频次,而应是行为双方力量上的失衡关系;对于‘伤害性’的界定也不够清晰。”
部分一线教师也表示困惑,由于孩子的天性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到底何种行为属于“欺凌”,该如何处置,并不好判断和把握。
中关村二小校长杨刚认为,要落实国家关于校园欺凌治理的要求,首先对“校园欺凌”的标准规定要更细致,需要区分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情况。“虽然现在有一些文件规范,但究竟如何清晰界定,界定了该怎样处理,还不十分清楚,而且学校的初衷应是教育而不是惩罚。”
启示3
善意理性沟通是解决的良策
“我们应回归教育的初心,着眼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无论是家长、学校还是社会公众,都应多站在孩子的立场去考虑,不要以更大的伤害解决伤害事件。”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谢春风说。
“将孩子的问题通过网络曝光,置于社会舆论的放大镜下,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但绝非最好的办法。”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康丽颖认为,遇到此类事件时,涉事各方都应以积极、理性的态度来面对,找寻彼此立场的最大契合点,即“保护孩子的隐私、考虑孩子的感受、为了孩子的未来”。任何推波助澜、不负责任的“打口水仗”都无益于事件的解决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作为理性思考、善意沟通的基点,同理心、共情心的教育不只针对孩子,也是每个成年人的必修课。”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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