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下同)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7年7月1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13日开始。秋季学期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始。
二、工作安排
1、做好工作总结和安排。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同时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用品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安排,开展好“践行微公益,争做社区小帮客”志愿服务及“小手牵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组织好“合肥市中铁雏鹰杯”好家风好家训伴我成长主题征文、“讲身边好人故事,争做美德好少年”等活动。
2、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各学校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文明和法治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语言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
3、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放假期间有学生不离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科学安排学生生活和活动,要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防雷雨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4、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在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工作,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军训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做好设备保养及开学准备的相关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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