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50块钱的资料费就不可以参加小升初考试。”近日,有家长向反映,安徽省太和县坟台镇中心小学乱收费用,半年内以补课费、照相费、资料费等为由,强制收费约715元,且威胁不交资料费将取消小升初考试资格。涉事班级的班主任表示,不存在强制缴费的情况。而该校校长表示,在外地出差不知情。6月30日,当地县教育局回应称,已经派调查小组前往小学进行核实处理。(7月1日澎湃新闻网)
尽管涉事班级班主任辩称,学校从未收取过补课费、资料费等费用,而照相费是学生自愿交纳。但是学生半年之内被收取715元如何解释?“不缴费不能小升初”、“不缴费坐后排”,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吗?所谓“不存在强制缴费的情况”,有说服力吗?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教育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本是在公共财政支撑下的公益事业,更应该执行十分严格的收费政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廉洁从教。紧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这是教育工作者最起码的师德底线,教育行政部门更是三令五申禁止学校与教师向学生乱收费。
然而坟台镇中心小学某些班级却以各种名义收取学生715元费用,收了补课费不补课(补课本身是违规的),收了资料费看不到资料,普通的照相收费50元之多。家长俨然成了唐僧肉。“不缴费不能小升初”、“不缴费坐后排”,教育乱收费嚣张至此,还说什么“不存在强制缴费的情况”,岂不滑稽!
在我看来,某些学校、某些教育者之所以如此热衷于乱收费,除了利益冲动以外,一方面在于教育乱收费情结根深蒂固,在部分学校看来,乱收费是“潜规则”,学生与家长有求于学校,为了孩子不在学校“穿小鞋”、受歧视,他们即使心里恨得牙痒痒,也敢怒不敢言,学校不收白不收。另一方面,教育乱收费问责制度虚化、弱化,也助长了教育乱收费。对乱收费的处理,通常的做法是,批评教育、退费了事,这种无关痛痒的个案问责办法根本不足以打破乱收费潜规则。
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学校管理缺位,对教育者监督问责不到位,某些人才敢把学校变成创收的商场,随意乱收费打劫学生。而且学校各种创收套路五花八门,似乎成了职业惯性。如,克扣学生伙食费,学校向学生收取捐款,学生问作业必须打声讯电话,等等,不胜枚举。
迫于媒体曝光和上级的压力下,某些乱收费或许会退还给家长,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处理乱收费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模式:媒体曝光,上级领导重视,停止收费。然后,一切风平浪静,新一轮的乱收费又重新开始。目前除了停止、清退教育乱收费以外,乱收费的始作俑者被处理的消息鲜有耳闻。
当然,在当前的教育语境下,让学校主动放弃乱收费的既得利益不现实。有关部门对此也负有责任。有关方面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对教育乱收费不能止于“水里按葫芦”式的纠正,而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一方面,要均衡教育资源,改变部分名校乱收费单位傲慢心态;另一方面要压缩学校收费政策的弹性空间,督促各学校清理各种乱收费“土政策”。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层层负责的方式给乱收费戴上紧箍咒,不能听任乱收费伤害教育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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