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寿春中学小升初自主招生工作提示(南国花园校区):
(一)遵照《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合肥寿春中学2012年继续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
(二)合肥寿春中学系民办学校,不受户口限制。凡合肥市及外地户口201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为进一步彰显小班化教学特色,合肥寿春中学2012年拟只开办小班化教学班级。
(四)遵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确保6月中旬顺利完成招生工作,拟于6月份的第一个双休日(即6月2日—3日)举行招生咨询及入学意向登记。
学生或学生家长携户口本、一寸照片1张以及相关素质证明材料(奖状、证书、成绩单或素质报告册等)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意向登记手续。
(五)依据相关规定,我校6月中旬开始录取,6月18日前完成本年度招生工作,并按时上报录取名单。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名单在公办学校招生前通知学生本人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学区升入初中。
(六)关于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价部门正在审核,待批)。
(七)南国花园校区咨询电话0551—552544955252705548919。
(八)关于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另见《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12年招生简章》(滨湖寿春中学咨询电话0551—29841162984121)。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咨询、登记时间为5月26—27日,合肥寿春中学招生咨询、登记时间为6月2—3日。
(九)另:为防止有其他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个人假托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特作如下郑重声明:
合肥寿春中学(南国花园校区)和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滨湖校区)系合肥寿春教育品牌之下仅有的两个办学机构。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分校或分支机构,也没有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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