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供了一份《2014年广州小学赞助费大全》榜单,详列今年广州近70所知名小学赞助费,榜单上有的学校赞助费竟高达19万元。这份账单引起了热议,在媒体向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学校校长求证时,遭到一致否认,并回应这份榜单“完全是造谣”,并亮出“底牌”:公办小学赞助费基准均未超过7万元。
公办学校将捐资助学与学位挂钩,并蔓延到幼儿园赞助费“协商退款”,教育部门在社会舆论压力下连年出台措施,遏制乱收赞助费现象,可惜结果仍是一厢情愿。公办学校表面顺从,却暗渡陈仓照收不误,公然与教育部门叫板。教育部门本该站出来公开表态坚决反对,并彻查到底。殊不知,某些教育部门的心急口快,大概是怕引起分赃不均,一急之下把“底牌”都亮出来了,承认公办学校确实有收赞助费,只是没网上说的那么多。如此看来,所谓的严禁公校收取各类赞助费的豪言壮语仿佛是“说着玩”。
我愿不厌其烦地再次解说一下常识: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提供,而这种产品的性质是公开、公平和公共,也就是说公办学校的属性是“公”,不能商业化。政府行使学校所有权人的权利,理当严格要求公办学校为社会最大化地提供公平的教育待遇。简单地说,公办学校的财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用于投资办学的资金全来源于税收,其办学目的就是保证全体国民在教育方面受到平等的关怀和帮助。而作为纳税人,在缴纳税金的时候,已经支付了这笔公共税收,就不应该再掏另一份所谓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来换取在公办学校中本来应有的一席学位。
但是,由于教育立法体系不完善,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等方面的原因,不仅导致了教育部门对公办学校管理失控,也给民办学校的发展形成阻碍。也正是有各种政策上的漏洞,为某些既得利益者提供了私相授受的便利,引起了教育腐败。多年来,因学校小金库问题而被审判的公办学校校长大有人在,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
此外,赞助费盛行背后体现的教育失衡也必须引起真正的重视,而不是口头重视。中央财政近年来才勉强实现4%GDP的教育占比,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还远远不足,这也令地方财政不堪重负。所以,如果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及区县财政都能够各自分摊一部分教育经费,实现全民教育均衡才有盼头。政府应该密切关注在教育发展中的不平等情况,推动教育的社会化和开放化,进一步体现国民教育待遇的公平概念,使教育公平与多样化并行发展,而不是制造学校间的等级差距,并充当“犯错”的公办学校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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