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规范管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
通知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和城市中小学生午休管理服务费;代收费包括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和学工学农费)、新生入学体检费。对于这些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提出意见,经省物价局审核后,两部门共同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自定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或超标准收费。
通知规定,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学校和教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交费学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对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学校违规收取代收费等行为,价格、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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