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曙区2017小学招生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的招生工作,我局拟订了《海曙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10日-4月16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来访向海曙区教育局提出。
联系电话:87195721;传真:87195725。
来访地址:大梁街47号
海曙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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