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12月18日发布通知,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于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四)开始放寒假,下学期定于明年2月16日(正月十七)开学,寒假共有23天的假期。
通知特别提到,教师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要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为了给学生的假期减负,宁波市教育局要求,对中小学生寒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坚持实践育人,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确保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宁波市教育局还重申禁止寒假补课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
据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面向社会建立寒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对违规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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