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1月12日正式发布,将学校安全中校方责任、家长责任分别明确,引起不少家长和老师的热议。特别是“上学放学途中出事故,学校无过错则不担责”,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认为不够完善。
观点交锋
正方解放了老师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远离了学校所处的管辖范围,出了事故把责任归为学校,明显说不过去。”施先生表示支持这一政策。
赵女士也对这一政策深表赞同。“学校对学生的责任,应该是从学生进校那一刻起,到离开校门为止。学生在校期间出了事,学校自然有责任,出了校门就不应该再和学校有关。家长尚且不能做到时刻陪在孩子身边,又凭什么要求学校老师一天24小时监管学生?我认为,学生在校外出了事故,除非是发生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其他的学校无过错情况,是不该承担责任的。”
马女士认为,这一规定对职责范围非常明确,给在校教师吃了一颗定心丸。“老师们不用再担心校外学生的安全问题,才能真正静下心,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网友“雪咖君”称,“让教育不再畸形,终于让教师见到了点曙光!”
反方愁煞了家长
洪先生则对这一规定不太认同。“我认为,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了意外事故,无论学校是否有过错,或多或少都应该承担一点责任。不然学生一出校门,学校就会完全不管,这无形中把问题都交给了家长,让家长犯愁。”
陈女士也同样有着担忧,“孩子离开学校大门,学校就可以不管了,我个人觉得不够完善。有很多父母可能工作太忙,没有时间接送孩子。现在社会又那么复杂,危险因素太多,保险也不够完善,孩子要是出点什么事,责任到底在谁啊?”
有网友认为,“给了学校一个保护伞,可以随便打骂学生。学生因此在校外自杀,是不是学校也不用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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