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2017年5月20日、21日向所辖学区片教育组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户籍和住房都在本区,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教育组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
第一类:本市户籍(非宁河区),本区住房,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父母在宁河区工作或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
第二类:本市户籍(非宁河区),本市住房(非宁河区),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父母在宁河区工作。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免试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宁河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持有宁河区居住证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
3.所需材料:在效期内的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本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教育组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请咨询宁河区教育局普成教科,咨询电话:022-69591381。
(六)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特殊教育学校
电话:69390622
(七)民办学校
本区无民办小学。
四、咨询电话
宁河区教育局 普成教科 022-69591381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宁河区教育局纪检委 022-6958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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