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根据通知,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小学于6月27日结束,6月28日放假;全日制中学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放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中小学于8月30-31日办理入学手续,开展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
通知要求,成都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教学时间安排,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更改放假和开学时间,学校调整课时安排一天以上应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安排。
通知规定,严禁学校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或培训(以下简称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适当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不得收取补课费用。对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要按照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招生、规范宣传、安全教学、教师持证、规范赛事。不得超过核定的招生规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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