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2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成都公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收费项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两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性原则。另外,成都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收费,一律实行银行代收,学校不得直接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现金,8日至9月22日为成都秋季学期教育收费的正常缴费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学生应在此期间完成今年秋季学期的费用交纳。
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中考报名费每生60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课自愿托管费每生每期62元、自行车自愿停放费每生每期12元、自愿入伙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教辅材料费。
其中,小学和初中的住宿费上限标准,按宿舍类型划分为:未改建的每生80元/期,98年后改建的为200元/期,98年后新建为350元/期,公寓化管理的为600元/期,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要求每间不超过4人,并配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开水、热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学校类型不同,学费和择校费也不一样,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的学费为460元/生.期,择校费为5000元/生.年;市级示范高中,学费为340元/生.期,择校费为3000元/生.年;一般高中和农村高中的学费分别为280元/生.期和200元/生.期,一般高中择校费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择校就读的学生,在其缴纳择校费后,就不再收取学费。
除此之外,高中毕业会考费为5元/生.科(计算机科目为6元);课本预收费为300元/生.期,作业本预收费为30元/生.期,学校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自行车自愿停放费为5—12元/生.期。
据了解,成都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自愿入伙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外),一律实行银行代收,学校不得直接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现金。教育收费必须在招生录取完成后才能办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未完成录取的学生收取费用,不得设置“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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