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录取还需要做这件事
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太原市的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格式将自愿选择到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资料报送太原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纸质资料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在接到民办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2日内,将《2016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复印件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各复印一份,交已被分配的公办初中,太原市教育局将按民办初中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调整学生学籍注册。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由各民办初中学校发放盖有本校公章的全市统一格式录取通知书。
违规超计划招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
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规范招生工作流程。即:申报招生计划-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招生简章-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办理电脑随机派位学生录取手续-公布自主招生方案-组织自主招生工作-公布录取结果-签订正式入学协议-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发放初中新生录取通知书。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执行“八不准”。即:不准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不准以虚假招生简章误导和欺骗学生(家长);不准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学生;不准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准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准利用各种方式限制学生和家长报名;不得违规提前组织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直至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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