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城乡学校各具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从2018年秋季开学时增设舞蹈、戏剧等课程
《方案》提出,太原市、晋中市作为学校美育工作的改革试点,要从2018年秋季开学时,在中小学开展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学校的范围,用3年左右的时间,6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改革试点的要求,其他设区市用5年左右的时间达到改革试点市的标准。
到2020年建设100所省级历史文化艺术传承校
我省将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等群体性活动。以三晋历史文化艺术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将历史文化艺术传承校建设纳入学校的建设中来,普及戏曲、书法、篆刻、剪纸、锣鼓、花鼓、民歌、皮影、年画、手工制作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逐步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到2020年建设100所省级历史文化艺术传承校。
专业艺术院(系)将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的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出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团体、非专业的高水平文艺社团有计划地赴高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讲学团开设专题美育讲座、定期举办演出、教学指导、毕业生作品展览、名师讲座等,为中小学校美育工作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每所艺术类专业院校和拥有艺术专业的高校每年要派出专业艺术教师到不少于10所中小学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到不少于10所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并按课堂教学计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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