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文登区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普通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规定已新鲜出炉,幼儿园升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必须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
根据家长关心的相关问题,笔者对《2017年普通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规定》进行了整理,具体分为报名资格、入学手续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就读学校安排原则等五个方面。
一、报名资格
1、幼儿园升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截止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小学升初中一年级的,需具有五四学制小学五年级或六三学制六年级的全国学籍号。
二、入学手续办理流程
3、文登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幼儿园在籍生报城区学校流程:①6月5日前,交入学资料到当前所在的学校(园);②6月12日—6月30日,学校(园)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③8月25日—8月31日,录取学校发放入学通知单。
4、文登城区以外学生报城区学校流程:①7月1日—7月30日工作日时间,由家长提交报名材料至区教育局普教科;②8月25日—8月31日,由录取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5、文登各镇所属学校报名流程:各镇本区域内的学生报名工作由各镇中心校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30日,报名地点各镇中小学;
本镇以外学生报名审核由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30日工作日,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普教科。
三、提交材料
6、户口证明: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7、居住证明:(1)有个人产权证的,提交产权证和购房发票(或正式版本买房合同和购房全款发票);(2)属个人房产但无法提供个人产权证,需提供一家三口的城区无房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和交款单据,2016和2017两个年度的能佐证住址的交费发票(供暖、天然气、闭路、宽带、保险单等),相关费单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供热公司、燃气公司、网络公司、保险公司、电业公司等单位出具的费用单据有效,村居、物业公司出具的无效);(3)个人名下无房产,户口与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一家三口城区无房证明(户口不在城区的不属此类,入学者本人和至少一名监护人的户口需在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本上);(4)个人名下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一家三口的城区无房证明;(5)威海市以外户口的,如果在城区无固定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8、工作证明:非文登城区户口,且城区租房的,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文登城区的劳动合同(或人社局出具的劳保证明)或营业执照。
9、儿童出生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
10、学籍证明(文登区以外的升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由原所在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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