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将于6月25日启动,莱山区教体局教育科科长顾立峰在访谈节目中向胶东在线网友介绍了相关情况。
莱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日,家长们要在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报名。5月初,莱山区教体局出台了《莱山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并公布了各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家长朋友们可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具体的招生工作安排,报名时要带齐相关证件,以免耽误报名。
顾立峰表示,莱山区在2016年继续遵照免试、划区、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证一致都属于本学区的,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不属于同一学区的;以及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含集体户口),且其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无房产的,均由莱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对于这部分新生,家长们可在报名期间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查备案,再统一安排。
符合上述条件,开学前因学区内学校新生名额已满未报名的新生,由莱山区教体局安排至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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