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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兴庆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细则
2017-06-14
兴庆区教育局
关注掌上高考

  根据《兴庆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特制定如下招生工作细则:

  一、小学招生

  兴庆区户籍儿童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学校核验证件、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外地随迁子女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办事处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兴庆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www.xqrxbm.cn,也可登录兴庆区教育信息网,点击"招生入学"链接进入。

  (一)招生对象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年龄要求

  城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招收年龄满6岁半(2011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户籍要求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户籍,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入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户籍在银川市三区以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庆区有稳定的住所。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农村拆迁户子女:儿童本人具有银川市三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拆迁返还至兴庆区城市区域、或暂无安置地点其父母在兴庆区购买住房的。

  (二)学片确定办法

  1.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迁户时间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公布的入学片区学校就读。

  2.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符合户籍要求,但入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在片区学校接收完情况1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则按片区学校入学;若空余学位不足,调剂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与户主关系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参照儿童父母的实际居住地调剂入学。

  4.儿童本人及父(母)具有兴庆区城市户籍,但属于集体户的,按学片公示的集体户对应学校入学。

  5.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已拆迁安置至兴庆区城市区域的、或暂无安置地点其父母在市内购房的,以拆迁安置协议的地址或购房地址确定片区入学。

  6.儿童本人具有兴庆区农村户籍,就近入学所在乡(镇)学校。

  7.儿童本人具有金凤区、西夏区农村户籍,户口所在地已拆迁暂无安置地点的,如其父母在兴庆区购房,以购房地址为依据,视所购房屋周边多个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近及远确定学校。

  8.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购房的,以购房地址为依据,视所购房屋周边多个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近及远确定学校。

  9.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租房、居住证办理时间符合规定的,以租住地址为依据,视租住地周边多个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及居住时间的长短,由近及远调剂入学。

  10.外来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在兴庆区租房,居住证办理时间晚于规定的,在安排完1-9情况的学生后,视租住地周边多个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三)入学材料

  1.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免疫接种证明。儿童与户主关系不符合户籍要求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父母户口不在兴庆区);

  2.兴庆区外来随迁子女:户口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免疫接种证明。

  3.农村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拆迁暂无安置地点的提供)。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还需提供父(母)户口。

  (四)招生流程

  1.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含农村拆迁户子女)于6月15日起至6月30日之间,登录"兴庆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xqrxbm.cn)进行入学登记。城市户籍儿童登记成功后,7月11日至7月16日之间到片区学校实地核验证件,核验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就读;学校实地核验证件不通过的,由学校通知其到辖区办事处复核处理。农村拆迁户子女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实证件后,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按短信提示到片区学校报名。

  2.外来随迁子女(含金凤区、西夏区农村拆迁户子女)7月10日起至7月31日之间,登录"兴庆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xqrxbm.cn)进行入学登记,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并通过后,视为登记成功。确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可备齐证件于上述时间到居住所在办事处代为登记、核验证件。登记成功后按短信提示的时间领取《入学派遣单》,到派遣单指定的学校报名就读。

  3.兴庆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于9月3日至9月4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报名注册。随迁子女暂住在以上农村的也按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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