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7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日前结束,今年城区招生6.2万人,比去年增长6.9%。在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基础上,长春市大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权益,积极推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等群体按需入学。
在城区招生中,小学招生3.4万人,比去年增长3%;初中招生2.8万人,比去年增长12%。
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8290人,占招生总数的29.9%,其中,小学10166人,占小学招生总数的30.3%;初中8124人,占初中招生总数的29.5%。
全市继续积极构建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为补充的特殊教育“1+X”发展格局,登记学生总计227人。
全市共有14所民办初中提供1278个学位,面向全市进行电脑派位;共有31所公办小学、21所公办初中提供3579个优质空余学位,面向所在区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在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方面,长春市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监管,长春城区今年民办学校招生共计15485人。
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遵循统一政策要求,顺利完成招生工作,双阳区招生6090人,九台区招生13055人,榆树市招生20800人,农安县招生18800人,德惠市招生17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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