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教育局解读中小学招生政策
201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以来,很多市民纷纷致电长春市教育局进行咨询。为帮助更多的市民答疑解惑,长春市教育局24日对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孩子的户口和祖父母在一起咋办
问:家有三处住房,应该在哪个地点入学?
答: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的原则,应该在户籍、房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那处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问:因拆迁造成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应依据什么入学?
答:如果拆迁后原地安置,应在户口所在地入学。如果原地安置项目没建完,应由借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协商安排入学。如果房屋拆迁证明为异地安置的,必须迁移户口,按户口所在地安排入学。
问:孩子的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独在一起,可不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因其他原因造成孩子户口没与父母在一起,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如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确实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如果没有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应将孩子户口迁移到父母的户口上,按规定入学。但父母均常年在外的军人子女和常年驻扎在边海防地区的军人子女有照顾政策,可在第二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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