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月22日中小学学区派送
近日,不断接到询问中小学入学政策的电话,对于其中相对集中的“疑问”,采访了长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给孩子应该这样办入学
问:怎么为孩子办入学?
答:公办中小学学区入学流程:
( 家长 ) (各区教育局) (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
合格
网上报名 学区派送 审核确认 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不合格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学位不满的学校 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问:什么时候开始办入学?
答:1.报名办法:确定2013年5月1日8:00—5月15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认填报成功,即可完成网上报名(每人只能输入一次,如有疑义,可点击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通过网络和注册两种办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办法: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模块或“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模块,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证的详细地址,确认成功后,即可完成网上报名。(每人只能输入一次,如有疑义,可点击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注册报名办法:于5月4日—5月15日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补报信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对于有极特殊情况,没按规定时间及时登录“长春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0日—5月21日组织补报(补报地点另行通知)。
3.学区派送:5月22日,各区教育局依据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和各中小学的学区分配方案,给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分配一个公办学位,将派送名单下发到各个学校。
4.审核确认:5月23日—5月28日,各中小学校依据派送名单和招生原则,进行户籍和房证的审核确认,经确认合格的学生给予正式录取;经确认不合格的学生,返回所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学位不满的学校。
5.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5月29日—5月31日,由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根据确认合格的名单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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