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为适龄少年儿童分配学位。
㈡坚持市、区协作,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㈢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低龄不入学”的原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小学新生入学。2016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并开展预报名。2016年8月下旬,城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家长持就读材料到学校报名。
㈡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16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16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16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凡2015年12月31日以前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即铁路小学直升市九中;新钢一小直升新钢中学;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从外地市小学毕业或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16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㈢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16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