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由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现已出台。据悉,《标准》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提供了重要依据。
小学: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
按规定,普通小学要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学校设置要靠近居住区或村镇居民点,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并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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