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副市长何寄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厉江华出席发布会。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作新闻发布,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锦辉主持。
公办不择校
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沙市教育局出台了《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和《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这一系列的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长沙市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总的思路是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初中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城区其它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保持不变,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史上最严招生政策
此次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有几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特点。
一是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以市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招生政策,体现出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现出长沙市委、市政府和长沙市教育局规范招生入学关注的坚定决心。
二是文件中用了一系列“严”字。《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共计约1700多字,其中就有11处“严”字,被称为“史上最严招生入学政策”。本网记者一一为您梳理如下: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从2016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会上,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长卢鸿鸣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为落实上述严格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还配套制定了严格的招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
何寄华在会上表示,呼吁社会各界不写条子、不提要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各级干部职工和领导干部不批条子,招生入学不凭条子。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拨公用经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旦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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