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随迁子女小升初享受同等招生录取政策
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公布《长沙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措施》。凡已在长沙城区小学取得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就地申请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同等享受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招生录取政策。
长沙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小学毕业后,要求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读长沙市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等资料,到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
此外,长沙将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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