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细则
(一)报名办法
学区划分情况请登录新乡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xxjy.gov.cn/
1.小学
(1)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
(2)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小学招生时间前往现场登记,登记学校将统筹生信息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根据登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
(3)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
2.初中
(1)市区小学毕业的学区生(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下登录新乡市教育局网站《新乡市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学区(意向)公办初中,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携带小学毕业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学区(意向)公办初中招生时间前往现场报名(登记)。
(2)非市区小学毕业的学区生(统筹生)监护人持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辖区内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登录新乡市教育局网站《新乡市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学区(意向)公办初中,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携带小学毕业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学区(意向)公办初中招生时间前往现场报名(登记)。
统筹生经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根据登记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学生如被民办初中录取,持小学毕业证、户口簿等材料按报到时间前往报名。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招生登记报名时间、招生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并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待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学校要告知监护人理由、原因,初中学校将该生报名系统信息退回毕业小学,由原毕业小学审核后重新填报,并再次提交学区信息。
2.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按照招生计划,实行一次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学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3.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7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会同所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指定公办学校(见附件)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入学。
5.新乡市一中少儿班招生办法请登录该校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hnxxyz.com/。
五、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4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6—18日,小学组织报名(统筹生登记)。
8月19—21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上报统筹生信息。
8月22—24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统筹生进行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5—26日,小学发放经教育局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二)初中
6月10日,各公办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6月13—16日,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的学区生(统筹生)家长填报《2016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信息,根据初中学区填报学区(意向)公办初中,同时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各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非市区小学毕业的学区生和统筹生家长填报《2016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信息,并自愿选报民办初中。
6月18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并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6月19—20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报到。
6月20—22日,各公办初中组织报名(统筹生登记)。
6月27—29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入户家访,上报统筹生信息。
6月30日,各公办学校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学校要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并将学生信息登记造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该生报名系统信息退回原毕业小学。
7月1—2日,原毕业小学重新审核小学毕业生信息,审核后重新填报,并再次提交学区信息。
7月4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属初中对统筹生进行分配。
7月5—6日,各公办初中组织统筹生的报到工作。
7月7—11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复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7月12—13日,各公办初中发放经教育局复查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市教育局党委集体负责制,“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各区教育局局长和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属学校校长、市区民办初中校长负直接责任,市、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负监督责任,督学按照职责要求负相关责任。各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禁推诿扯皮,要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严格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控制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跨学区招生。招收学区外学生和超出招生计划、标准班额的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不得通过组织考试、竞赛等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不得到小学组织推荐学生。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公办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不能要求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三)落实民生政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好人员、时间、地点,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和分配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自行招生,不得拒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学生,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和转接。保证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各学校在组织均衡编班时,要提前公开均衡编班时间,现场要接受责任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监督。
(五)做好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联系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为方便群众,由学校到房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信息进行核查。
(六)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七)做好学籍备案工作。各区和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教育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退回。对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帮助学生家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核减次年招生人数。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据,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要及早制定今年招生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于2016年5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3519021;邮箱:
附件
2016年新乡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
初中指定学校有: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开发区中学。
小学指定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北干道小学、花园小学、大朱庄小学、尚村小学、吕村小学、定国小学、黄岗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鲁堡小学、陈堡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高新区的西台头小学、东台头小学。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