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建设带来教育格局的改变,为解决“乡村弱”“城镇挤”等问题,近日,我省制定并实施《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城市新建中小学校143所,其中哈市新建75所。
2016年至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计划由4366所调整到3003所,教学点由1221个调整到1538个。总计设立学校143所,撤并学校1362所,撤并教学点534个,恢复学校7所。到2020年,哈尔滨拟新建学校75所,其中,小学32所,初中43所。所有新建及调整学校应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各地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省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确保辖区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
实行“交钥匙”工程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足够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要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校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通过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相关组织的意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
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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