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小学校不得“挪用”学生体育课
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做出严格规定。
《意见》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上足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体育课不得改为文化课或自习课,体育内堂课次数要严格控制,在天气、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把体育外堂课随意改为内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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