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获悉,自今年起,哈尔滨市不再对学生作业本进行统一订购,学校可根据本校课程安排和实际需要决定作业本的种类和数量,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其中,指定厂家或商场。这意味着原来由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作业本费退出“一费制”。
据了解,自2004年秋季起,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始实行“一费制”。“一费制”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只向学生收取一次费用。“一费制”的内容为:杂费、课本费(学生用教科书费与作业本费)。2008年秋季,哈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免交杂费,杂费由此退出“一费制”。如今,随着作业本费的退出,“一费制”的范围再次缩小。
哈尔滨市要求学校在今年春季新学期,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同时,严格界定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和标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的费用。要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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