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优质初中招生方式有变
阳光招生首次实行
“划片就近+指标到校”
今天(28日)上午,海口发布2014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除坚持往年的“户籍优先”、“免试划片就近”等原则外,今年优质初中还将首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其中,6个省一级的初中学校共有1225个指标到校计划。
据了解,海口自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划片招生”以来,一直坚持“户籍优先”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政策不变。但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为满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今年,海口“小升初”首次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拟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让全市学生都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坚决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具体为:将海南华侨中学、海口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4所省一级学校初中部的部分招生计划,以及海南中学初中部、国兴中学初中部下达到海口的招生计划,共1225个学位名额分配到海口各小学,由各小学根据指标到校计划数,将小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后,通过综合比较,等额提出推荐人选,经逐级公示后,再进行电脑摇号确认录取名单。
新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海口市常住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⑤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海口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⑥父、母在海口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⑧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海口的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⑤父、母在海口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⑦小学毕业证(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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