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莞城中小学布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依据,结合《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派位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8.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或《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9.符合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派位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派位对象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四、报名方法
1.符合派位对象第1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符合派位对象第2、3、4、5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网站: 首页 > 分类服务 > 服务学生(家长) > 基础教育 > 小学升初中栏目http://www.dgedu.gov.cn/dgjy/xxscz/list2.shtml下载《2018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后,请于2018年5月22日—5月25日带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咨询电话:23126112;
3.符合派位对象第6、7、8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莞城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核实后向市教育局提供名单;
4.符合派位对象第9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应的优惠政策要求于2018年5月24日—5月25日带齐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到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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