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教育部门获悉,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已开始。据介绍,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保障性入学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人,即城市管理服务人员和在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群体,他们只要在越秀区工作、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其子女就可在越秀读公办小学和初中。
近日,最新发布的《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出,申请人应“现居越秀区有稳定住所并已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细则》提出,申请人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是其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或母的自有房产、租房),并与居住证登记地址相一致,才可计算居住证积分。如果申请人在广州市非越秀区范围另自有房产的,应在房产所属行政区的街道办理居住证。在越秀区租住地办理的居住证不纳入积分计算。
《细则》显示,保障性入学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人,即城市管理服务人员和在越秀区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局及其下属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群体,他们只要在越秀区工作、缴纳社保连续两年以上,其子女就可在越秀读公办小学和初中。往年,越秀区对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还明确了其他年级的入学要求和条件,但今年只明确随迁子女可申请的入学年级是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1日零时止。申报地址:“越秀教育网”服务栏目中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纸质材料提交审核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1日17时止。越秀区来穗局资料审核地点:寺贝通津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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