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在东莞入读公立小学,新莞人古先生支付了1.5万元“活动费”托人买学位,却没想事未办成对方还拒绝退款。古先生起诉获支持,对方却玩起“躲猫猫”。4日,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蔡某家,经劝导,蔡某的妻子当天便履行义务。
古先生老家在河源市,在东莞市樟木头镇做小生意多年,属于典型的新莞人。2012年,眼看儿子快到入学年龄,忙于生意的古先生这才着急起来。为了让儿子能够顺利入读公立学,古先生开始临时抱佛脚,到处找关系。经朋友介绍,古先生认识了樟木头镇的蔡某,蔡某称其有关系,可以帮古先生的儿子办理入读当地公办小学,但要求古先生支付2.5万元活动费,先预收1.5万元,入学后再另外支付10000元。为了让古先生放心,蔡某信誓旦旦地写下收据。
眼看开学的日子渐渐临近,可古先生却迟迟没有收到蔡某的回复,不禁心急如焚,连连催促蔡某。蔡某却多方推托,最后才告知古先生无法解决入读公立小学的问题,古先生这才知道上当受骗,便要求蔡某退回款项,没想到蔡某却玩起“躲猫猫”,古先生只好把蔡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退回1.5万元。
3月4日,樟木头法庭出击执行,找到蔡某的家。蔡某虽然不在家,但经调查发现蔡某的家庭不仅有房产、车辆,还有商铺租给他人收租。通过蔡某妻子和家人,法院向蔡某宣讲相关法律和政策,并告知他如果不履行法律文书将当场强制执行,并可对蔡某进行司法拘留,蔡某这时才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当天便让其妻子筹款支付给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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